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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圣骑士——弗里德曼打了个补丁(2)

2013-04-24 16:33:59 作者: 安生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反对凯恩斯的学者中最著名的无疑是弗里德曼,他是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圣骑士。在他之前有哈耶克,与他相比,哈耶克生不逢时。凯恩斯和弗里德曼先后给稳拿的主流经济学打了两个补丁,官僚和资本都有了对自己有利的理论,彼此争论不休,达到动态的平衡。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凯恩斯是必须的,弗里德曼也是必须的。

哈耶克的时代,没有这样的社会背景。他的理论,自然生不逢时。作为研究社会学科的人,要领先于时代,这样才能体现他先知先觉。但是也不能太领先,否则在著作发表的时代大家并不理解。所以,1944年的《通往奴役之路》杯具了,而1962年的《资本主义与自由》洗具了。

弗里德曼的《资本主义与自由》是为资本主义国家正名分的,要知道谁是皇帝,谁是太监。这本书开篇讲的并不是经济而是政治:不要说“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或者“而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应该说“我和我的同胞能够通过政府做什么。”——开篇明义,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不是皇帝,是太监。

在弗里德曼看来,政府做的第一要务是国防,第二要务是保证契约的实施,而调节财富分配则属于“是一个人认为有益的东西,另一个人认为是有害的”范畴。

三件事说起来冠冕堂皇,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弗里德曼的要求的话,就会发现:第一是不要外来势力干涉稳拿;第二是要求法律是保证契约的执行,不要插手稳拿利用契约合法地抢劫卢瑟;第三是不要试图触碰,甚至返还抢劫的赃物。具体地说,就是保护本国稳拿,不许外来的势力推翻本国稳拿,保护本国稳拿剥削卢瑟,不许本国卢瑟赖账。除此以外,政府做的其它的事情,都可能是多余的,尤其是试图重新分配财富。美国政府确实干涉资本的行为,比如强行拆分垄断企业。历史经验表明,这样行为是必须的,而且美国政府的操作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最低限度的。但是即使这样,资本也无法忍受。资本要求的就是剥削的自由,任何制约它的外来限制,都会让它觉得不自在。

表面上看,维护契约的实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我们在下一章会看到,在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中,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之间签订的契约必然对强者有利,弱者不利。对弱者来说,与强者费厄泼赖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在普通公民都有普选权的社会中,弗里德曼显然不能直接说资产阶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护稳拿的剥削地位,于是就说要维护契约的实施。虽然换了个说法,但是本质上还是资本至上那一套。由国家暴力为资本搭建一个擂台,在这个擂台上稳拿和卢瑟公平竞赛,没有任何外来干涉,稳拿不必心慈手软,卢瑟也不许赖账,这就是弗里德曼要求的社会。至此,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中宣扬的自由,究竟是谁的自由就很清楚了。

接着弗里德曼介绍了若干天才,这些天才的成功都是自己自由创造的结果,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入会用停滞代替进步。但是,弗里德曼却闭口不谈自由资本主义时代许多穷人家的孩子没钱上学,要去工厂做童工。这些孩子即使有超人的天赋也可能在劳累中过早的夭折,或者一生无缘接触现代科技,仅仅作为人肉电池贡献最简单的体力和脑力。智力是不稳定遗传的,财产是稳定遗传的,没有支付能力不能接受相应的教育。所以,教育的权利如果没有政府的介入的话,显然不能与智力完美匹配。这是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很常见的事情,却被无视了。

弗里德曼这本书的主要观点是经济的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这是公开的观点,骨子里还是要宣扬资本至上。在他看来,资本是皇帝,政府是太监。资本主义社会面临皇帝权柄下移,太监犯上作乱的风险。

如果他的观点成立,那么读者难免要问:如果按照劳动价值论,资本家的在经济上的自由,就是尽最大幅度压迫工人。如果资本家在经济上的自由是政治上的自由的必要条件,是不是就是工人经济上的不自由必然导致在政治上的不自由呢?如果政府不干涉经济,那么会不会成为资本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同时压迫工人的局面呢?当然,这种压迫不仅仅表现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也表现在大资本和小资本之间。这个问题,怎么回答呢?如此一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稳拿要用边际效用论替代劳动价值论:交易是你情我愿的彼此互利互惠的行为,尤其是雇佣,所以不存在压迫——“你是自愿来应聘,接受这样的劳动合同的,我没请你来,也没逼你了,你不愿意来可以不来。既然你来了,那就说明雇佣对你有好处,那就不存在压迫。”经济自由是所有人的自由,政治自由也是所有人的自由。卢瑟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自由,被稳拿代表了。卢瑟被自由了。

在弗里德曼的书中,回避社会分配之中财产分配的重要性,似乎全社会的主要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身分或地位或财富的大部分的差异归根结蒂可以被认为是机会的产物。努力工作和节俭的人会被认为是‘该受奖的’;然而,这些品质很大一部分得归功于他幸运地(或不幸运地)所继承到的遗传因子。”现实之中,显然不是这样——资产决定社会分配方式,劳动力要服从资产的安排。对于身份或地位或财富,遗产比遗传因子更有意义。“同事们中彩得奖的大学教授会羡慕他的同事们,但不可能对他们有任何不满之处,或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应有的待遇。假使这些同事的薪水稍有提升,从而使他们的薪水高于该教授自己的,那末,该教授远为更可能会感到不快。”因为大多数人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所以工资不是社会收入差距悬殊的主要原因,工资绝不是极少数社会顶层者主要的收入来源。社会收入主要差距绝不存在于同行劳动者之间,而是存在于以不同要素为分配依据的不同阶级之间,用教授之间的收入差距做例子显然不能说明问题。事实上,社会顶端的人,基本是不劳动的。越向顶层越是如此。社会底层的人,则是终日劳作不休的。教授是属于高级体力劳动者,比工人高一点有限。用教授作为例子,显然不能说明社会分配问题。这就如同地主用两个佃户之间每年一、两百斤粮食的收入的差距来掩盖自己与佃户之间每年几千、几万斤粮食之间的差距。“只要你努力工作,勤俭节约就会像我一样……”这是稳拿最喜欢拿出来忽悠小资的鬼话,弗里德曼自然也不例外。当然,心中充满发财梦的小资也最容易上当,乐于接受这种鬼话。事实上,我们在后面会看到,两个佃农展开生产竞赛的最终结果,最大的可能不是改善他们自身收入水平而是提高了地主的地租水平。在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下,大多数人的工资会被压低到仅仅能够维持基本最低生活条件的水平,而工资在社会总产品之中分配比例的提高正是政府进行财富分配调节的结果。

卢瑟的利益也一样被代表了。弗里德曼反复强调一个命题:交易使双方获利,只要双方自愿并不带欺骗性。那么抢劫算不算自愿交易呢?某甲用枪顶着某乙的脑袋,某乙自愿交出自己的钱包。于是,某甲获得钱包,某乙获得了继续生存的权利。当然,有人可能说这个不是自愿的,某乙不接受某甲的条件就会丧命。那么,如果某乙不接受某甲提出的条件,就可能饿死,某乙接受某甲的条件,就能苟且活下去。这算不算自愿呢?自愿与双方获利这个概念是很模糊的。实际上,按照日常的经验,自愿和双方获利,只有在双方经济地位接近的时候才能存在。而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贫富分化,多数人的经济地位很快就不会平等,不但会不平等,而且会越来越悬殊。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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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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